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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竟是过期产品 水站回应:发错产品愿意赔偿

发布时间:2015-06-02 20:06:40

关先生所在的公司一直购买合肥一家本土品牌的桶装水,供公司员工饮用。5月24日,关先生和同事无意中发现,送水工送来的桶装水生产日期竟然是2014年12月。对于如此失误,送水员江先生告诉记者,他错将自己饮用的桶装水送到了该公司,他愿意对此进行赔偿。

关先生说,他所在的空调售后服务公司一直购买合肥市精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水,这款桶装水的价格为每桶8元,同事们平时对此也十分信赖。

5月24日,关先生和同事在单位加班时,却意外发现桶装水上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4年12月19日。经过检查,关先生发现,共有两桶水属于过期产品。这些水是5月23日由送水员江先生送到公司。

关先生告诉记者,发生过期的事情后,他与厂家和水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却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他认为,对方处理此事的态度并不具备严肃性和建设性。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厂家合肥市精华饮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方总告诉记者,该公司负责生产桶装水,水是由水站销售送到关先生公司时发生失误,该公司对此并没有责任,“虽然跟我们无关,但是我还是积极和水站进行联系,尽量把这个事情解决好,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负责销售送货的水站工作人员江先生告诉记者,此事的确是因为他的工作失误导致,“过期的桶装水是我自己喝的,那天关先生单位要得比较急,我就拿错了水。我肯定不会主观意愿送过期产品给消费者,这样做不是砸自己的牌子吗?”

江先生告诉记者,作为补偿方案,他亲自上门做了解释,也愿意将之前销售的水票按照原价退回,并更换过期的桶装水。他也希望能和消费者协商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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