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因校车未接女儿放学 家长怒砸校车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2015-06-05 18:48:48

因不满校车未接自己的女儿放学,家长抡起锄头砸向正在送学生上学的校车,造成车辆受损。近日,旌德法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方某夫妇与被告吕某夫妇是同村。2014年10月14日,方某驾驶小型客车送七位学生上学,途径吕某家门口一座石桥时,吕某手持一把锄头砸向方某驾驶的车辆,随后吕某之妻张某亦手持锄头砸车。方某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处理,被砸车辆送至汽修厂维修。同年11月4日,旌德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吕某和张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和十日的行政处罚。经鉴定,方某的车辆损失为4850元。车辆维修期间,方某租用其外甥的普通客车接送学生。因为赔偿问题,双方各持己见,在协商无果后,方某将吕某、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吕某夫妇赔偿车辆维修费、租车费共计198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两被告故意将原告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依法应向原告赔偿修复费用及修理期间合理的租车费用。原告自行支付车辆修理费4850元,两被告应予以赔偿。此外,根据原告车辆修理时间、租车市场价格及原告与租车车主的亲属关系,酌定租车费为5000元。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吕某、张某夫妇一次性赔偿原告方某夫妇车辆维修费4850元及租车费5000元。(宣城新闻网)

  • 上一篇:男子冒充某高官亲戚 混入借贷QQ群招摇撞骗
  • 下一篇:合肥出现“女性专用停车位” 歧视还是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