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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会所收到限拆令后仍卖卡 2000会费变900

发布时间:2015-06-08 20:57:12

健身会所收到限拆令后仍卖卡 2000会费变900

健身会所收到限拆令后仍卖卡 2000会费变900


3000多平方米的健身会所经营场地竟是违章建筑,如此情况竟出现在浦东新区张江镇。受影响的会员近1200人,而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其该经营场地为违章建筑并一再要求限期拆除后,竟然仍有售卡行为。律师认为,健身会所如明知不能继续经营仍对外售卡,涉嫌诈骗。

顾客投诉:刚刚买了卡就得知会所要拆

市民陈女士向张江路江东路东南侧处的Family365健身会所交纳2000元后,尚未消费,会所就面临被强拆局面,要求退费时,只被同意退款900元。

陈女士说,该会所离家较近,5月20日,她路过该健身会所时,接受一销售员推介,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交纳2000元签定为期一年的会籍合同。“当时,向我推介的销售员建议我多买一年,就在这时,旁边有人建议先买一年试试看,如果试得好的话,再多续会籍也不迟。”陈女士说,正因为接受了另一人的建议,她才只买了一年的会籍。

根据会籍合同约定,健身服务于5月25日生效。然而,会籍生效后,她尚未来得及去健身,就得到了该会所将被拆除的信息。

“会所都要拆了,还怎么健身?”这是陈女士第一次买健身卡,遭此变故后,她就向健身会所管理方提出退卡并全额退费的要求,但没有得到同意。该健身会所经营给出的三条善后处理方案中,一条为转会——转到其他健身会所去;另一条为扣除首月200元后按原会籍费50%退款——退款额为900元;如对前两条方案都不接受的话,就只有走司法途径了。

“谁会到一个离家较远的会所去健身?谁会为了2000元去打官司?”陈女士不能接受会所经营方所提三条善后处理方案,由于自己尚未健身就面临只能退款900元境地,她庆幸当初只抱着试试看心态买一年会籍的同时,也质疑会所经营方“变着法子”“掏空”会员的会费。

违建近2年 多次收到“限拆令”

该健身会所位于某经济型酒店旁边,外立面及内部装饰都比较新,门口“Family365健身”店招已被一块横幅遮住,横幅上有着大字标语:“坚决查处乱搭乱建,坚决拆除违章建筑。”

“Family365健身”玻璃门前大堂里,多名工作人员正在接受会员登记事宜。他们确认,该Family365健身会所经营场地确实为违章建筑,登记会员信息后将进一步着手善后处理事宜。知情人证明,该健身会所经营场地的“东家”为上海浦秦彩钢结构有限公司,该公司将相应场地建好后即对外出租,一开始以金仕堡健身会所面市,后来改名为Family365健身会所。会所经营方则是上海德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为2014年4月28日注册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地址为浦东新区张江镇建中路2弄1号1层A区、2层A区。

来自权威部门的材料则显示,Family365健身会所所在地违章建筑达3612.26平方米,为2013年10月擅自搭建。

2014年10月9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就向上海浦秦彩钢结构有限公司发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本文中有关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文件均简称为“限拆令”)。

该处违章建筑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后。浦东新区政府又于今年4月2日向上海浦秦彩钢结构有限公司发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责成张江镇政府于2015年4月23日后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争议焦点]

转会?有限额!退费?按50%结算!

店内,健身会所的玻璃门已被锁住,玻璃门上有金仕堡标识。多名会员称,这里原来确实是金仕堡健身,“变身”为“Family365健身”“已有一段时间了”。

对于善后处理,该Family365健身会所经营方上海德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以《告会员书》等书面形式张贴在会所玻璃门上。

一张落款于5月26日的《告会员书》称:“请会员配合公司尽快完成赔偿登记工作”,之后表示将于6月1日开始进行退款工作,并“郑重承诺”:“公司倾其所有,在会所拆除之前完成赔偿工作。”

另一张落款时间为5月31日的《告会员书》则透露,已有675名会员登记,还有511名会员未登记。对于善后处理,该《告会员书》给出了“转会”与“退费”两种方案。

“转会”即将会员未使用期限和内容转至金仕堡中芯店与金仕堡晨辉店两家门店,前者限额接受200名会员,后者接受会员数则不限。

不过,与此说法不一致的是,同样张贴于旁边的《会员转移安置合作安排》则称,转移到金仕堡晨辉路店的会员,同转移到金仕堡中芯店的会员一样,都有着“名额有限”限制。

而对于“退费”事宜,《告会员书》称,已通过第三方开通资金专款账户托管,此账户2015年6月1日启动使用后,上海德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变卖健身设施等方式筹得的钱款陆续存入,至6月10日,陆续存入的钱款总计约190万元。“公司对会员已使用的费用拟按每月200元标准计算扣除,未使用费用按50%进行结算”。

[律师点评]

经营方如“明知故犯”涉嫌诈骗

陈女士说,她得到的退款900元回复,就是将2000元会籍费按一月200元标准扣除后再按50%结算的结果。对如此退费“标准”,陈女士认为“霸道”。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从有关部门一年前就认定相应建筑为违章建筑,并在今年4月2日前一再发“限拆令”情况来看,其于5月20日被销售员推介买会籍卡时,健身会所经营方应该知道其经营场地为违章建筑情况。

赵星海律师同时表示,违章建筑不能成为正规经营场地。如果健身会所经营方在明知经营场地为违章建筑面临强拆局面难以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仍对外售会籍卡,涉嫌诈骗。这时,消费者不但有权要求退卡并全额退费,还可以根据新《消法》规定,要求健身会所经营方“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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