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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回3万元 侄女和姑姑签“断交”协议

发布时间:2015-06-10 22:09:56

留下3万元彩礼,表示给爷爷将来养老。可出嫁没多久,娟娟又回来了,坚决要拿回这3万元。

娟娟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保存这笔钱的姑姑刘云(化名)怕其上当,劝她三思而后行。可娟娟表示必须要回这笔钱,双方为此发生激烈的争吵。最终,在颍东区插花司法所工作人员见证下,侄女和姑姑签下“断交”协议。

家住利辛县的娟娟早年父母双亡,与爷爷生活在一起。她时常到插花镇的姑姑家,姑姑像对待女儿一样照顾她。

去年5月份,经媒人介绍,娟娟与插花镇的刘坤(化名)订亲,刘坤给了3万元彩礼,经媒人之手交给了刘云。当时,娟娟表示这笔钱用于爷爷以后养老,并同意让姑姑保存。

后来,刘云像嫁女儿一样把娟娟从自家嫁了出去。她觉得为哥哥尽了一份力,心里轻松了许多。

可近日,娟娟找到了刘云,说“老公”(没有领结婚证,属同居关系)要用这笔钱。

刘云听后有点生气,心想侄女出嫁没几天,就听婆家的话把给爷爷养老的钱要回去,有点不懂事。更重要的是,刘云知道侄女才18岁,还有几年才能领取结婚证。她表示自己主要是为了侄女的将来考虑。可娟娟不这么想,她认为姑姑就是不想给钱,于是多次到姑姑家争吵。

在多次争吵中,刘云的心“碎了”,她打算在证人的见证下把钱还给侄女。于是,刘云找到了插花司法所工作人员。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也劝娟娟三思而后行,毕竟姑姑的出发点是好的。可娟娟认为这钱是她的,她有权支配,并且向工作人员和刘云承诺,以后不管“老公”对她如何,都与刘云无关。

听完这话,刘云当场流着泪将3万元钱交给侄女,并要求彻底断绝关系。最终,双方自愿签下协议:刘云当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媒人及刘坤的面,将3万元现金交给娟娟,娟娟和刘坤出具收条,从此以后双方断绝一切亲戚关系,不再有来往,无任何纠纷。 (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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