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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商开启“独任审核模式” 谁受理 谁审核 谁负责

发布时间:2016-04-17 09:33:04

原标题: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兰州工商开启"独任审核模式“

中国甘肃网4月17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伏润之 实习生 许婷婷)简政放权不止步,我省商事制度改革又添新模式——从4月11日起,兰州市工商局开始实施登记注册独任审核制度。据悉,这是我省首家推行该项制度的市州级工商机关。

据介绍,独任审核制将进一步释放和扩大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建立高效便捷的审批程序。根据兰州市工商局近日出台的《登记注册独任审核制实行办法》的规定,独任审核制是将注册登记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合并,由登记机关具有资格的受理人员对注册登记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受理、审查,并在相关《登记审核表》中签署核准意见,核准或驳回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注册登记审核制度。

独任审核制的原则为“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适用范围为法律关系明确、材料简单、事实清楚的注册登记事项,独任审核人员对审核材料实行终身负责制。独任审核人员必须对申请登记材料在公开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要当场办结;严禁越权登记,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条件。独任审核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注册登记工作一年以上,并经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独任审核人员资格实行授权制,由其所在的登记机关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进行授权,授权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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