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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贷平台新规:新产品提前备案

发布时间:2016-04-19 11:32:36

中国江苏网4月19日讯 (记者 徐兢)昨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加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网贷平台,推出金融新产品、发展新业务模式都应提前备案。专家点评认为,“前置”风险管理更有效。

管理办法要求:在网贷公司发行新的产品类别、推行新的发展模式前5日内,将产品或模式说明、风险提示和合法合规性说明等相关材料报协会备案。其间,如发生变更或存续期满需要展期的,也要于5日内,递交协会备案。材料递交后,协会应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确认,或出具备案确认函,并对已完成设立备案的产品模式配发备案编码。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备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材料与真实情况不符、多次出现备案不及时或备案材料不完备、不配合现场检查等情形的网贷平台,协会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约谈、警示、要求整改、关闭备案窗口等,严重者协会或对其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研究中心闫海峰教授认为,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前置”风险管理比“事后”管理更有效,备案制为事后风险暴露提供追溯机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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