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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当老赖 工资账户被冻结

发布时间:2016-04-28 10:19:59

台海网4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林德伟魏明东)南靖县一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黄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法院终审判决其许诺承担1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但黄某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其工资账户冻结,并在其单位的协助下,才顺利履行执行款。日前,南靖县人民法院成功和解该起案件。

2013年8月,陈某与南靖县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黄某会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陈某诉至法院。2015年3月,漳州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南靖法院原判,判令黄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人民币109863.81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履行义务。2015年6月,面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黄某仍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黄某的工资账户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在黄某单位的主管部门领导督促下,黄某于近日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

据了解,今年3月,南靖法院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公职人员制定出相关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公职人员,要将其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情况向其同级人大、政协所在单位通报;定期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被执行人的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情况,协调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党纪、政纪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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