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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落馬洲反水客 拘130人僅1內地人

发布时间:2016-04-30 17:08:56

香港新聞網4月30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帶貨物過關本身並非違法,但水貨客過關時滯留禁區散貨就有機會被捕。落馬洲管制站警方過去16個月以“沒有許可證出入禁區”拘捕130人,其中129人是香港居民,有被告直認是派貨予水貨客過關。由於法例沒有指明在禁區逗留多長時間會被檢控,警方指警員一般先作警告,半小時後仍拒絕離開才作出拘捕。

警方落馬洲分區指揮官李錦標昨日接受訪問表示,由2015年至今年4月,共有130人涉無許可證進入禁區被捕,129人是香港人,只有1人是內地人,包括71男36女,年齡介乎21至76歲,最終107人在法庭被定罪,判罰款至監禁3個月不等,被法庭充公的貨物總值770萬港元,主要為電子產品、配方奶粉、嬰兒用品、食品、化粧品、攝影器材。

連接深圳福田口岸的東鐵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屬於禁區範圍,《公安條例》第38條訂明,未經批准在禁區停留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李錦標指出,雖然法例上沒有規定逗留多久才算違法,警員會作出警告,約30分鐘後有關人士仍在停留,才會採取拘捕行動,警方與法庭已有共識,有關人士在禁區內明顯逗留一段合理時間後才提出起訴。他説,過往有被告直認是禁區內派貨,亦有辯稱只是“等人”。

同期,落馬洲分區警方就的士違規載水貨、兜客、拒載等行為,共發出165張定額罰款告票及28張傳票,李錦標形容水貨活動黑點為新田及落馬洲路,一般見到貨物“塞爆”的士車尾箱般明顯違例的離譜個案才會檢控。

大埔警區署理副指揮官黃健義則稱,今年首四個月,上水警區針對性打擊涉及水貨活動的違泊車輛,發出5500張“牛肉乾”告票,比去年同期增加19%,主要在石湖墟一帶。

另有310名的士司機違例被控,比去年同期升63%。就水貨客涉及的違反逗留條件、走私、阻街、亂拋垃圾等問題,他表示警方會定期與入境處、海關及食環署等部門交換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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