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4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上周日勞動節,有內地假和尚在荃灣天橋上行乞被醒目市民識破,拍下他收取施舍的過程上載Facebook,並報警處理。假和尚昨承認一項乞取施舍罪,被判罰款800元,惟他由於未能交罰款,改為入獄3天處理。
報稱無業的被告王祖云(68歲),有一次同類案底。他於前年4月同樣因乞取施舍罪而入獄兩天。
未能交罰款改監3天
鄭紀航署任主任裁判官質疑,持雙程證的被告於來港首日即到街上行乞,其來港的目的是否只為賺錢。被告回答指自己從湖北乘火車來香港玩,鄭官即懷疑“點解玩玩下去了行乞呢”?
被告辯稱,因為沒錢:“大陸系咁,住到邊乞到邊”。鄭官質疑“我都系中國人,我都知中國民情,大陸冇錢仲可以去旅遊嗎?”又問被告何以沒錢但卻能支付火車費。被告終承認來港是為了賺錢,求情稱以後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