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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黄标线乱停车记3分罚200元 本月25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6-08-18 19:18:34

中国江西网讯 戴伟、记者李巧报道:8月17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省城施划禁停黄线的道路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通告。据悉,该通告从8月25日起实施。施划黄色禁停线的地方,处罚是记3分,罚款200元。

据交警介绍,按照交通标志国家标准,路段黄实线区域(禁止停车标线)禁止机动车停放(包括临时停车),黄虚线区域(禁止长时间停车标线)允许机动车按规定临时停车,即停即走,但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8月25日起,南昌交警将对施划禁停黄线的道路,机动车乱停放交通违法采取电子警察抓拍、民警摄像和现场处罚等方式进行查处,并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予以处理。

此外,以下机动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准许在禁停黄线的道路临时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银行押运车、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执行市政作业和施工抢修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燃气抢修、供电抢修、自来水抢修等专项作业车。

施划禁停黄线的道路

红谷滩新区

岭口路、赣江中大道的飞虹路口至南斯友好路口段;

红谷中大道的庐山南大道路口至南斯友好路口段;

凤凰中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庐山南大道路口段;

会展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碟子湖大道路口段;

新府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红谷中大道路口段;

雄州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红谷中大道路口段;

世贸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金融大街路口段;

芳华一路的碟子湖大道路口至凤凰中大道路口段;

芳华二路的碟子湖大道路口至凤凰中大道路口段;

学府大道的赣江南大道路口至丰和南大道路口段;

赣江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卧龙路口段;

赣江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卧龙路口段;

红谷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岭口路口段;

红谷南大道的前湖大道路口至岭北一路口段;

婺源路的樟树街路口至龙兴大街路口段;

石钟山路的樟树街路口至龙兴大街路口段;

西站大街的龙虎山大道路口至石钟山路口段;

西站大街的婺源路口至圭峰大道口段;

庐山南大道的丰和中大道路口至灜上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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