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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9月1日起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提高年度电量分档标准

发布时间:2016-08-26 21:42:13

人民网贵阳8月25日电(王钦 实习生 李宇)8月25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共享的发展理念,确保居民基本用电需求得到满足,增加有效需求,贵州省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提高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

据了解,本次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主要内容为:提高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将贵州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调整为第一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含)度以内提高到3000(含)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4000(含)度提高到3000-4700(含)度;超过4700度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与此同时,贵州各档电量电价仍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水平执行,即第一档电量电价为每度0.4556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度0.5056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度0.7556元。贵州将继续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用电设置每户每年120度的免费电量。

贵州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后,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将从现在的74%提高到82%,82%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用承担阶梯加价。此次完善后的贵州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800度,增幅为36.4%;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一档电量从月均183度提高到月均250度,每月提高67度;第二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700度,增幅为17.5%,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二档电量从月均333度提高到月均392度,每月提高59度。

此次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将大幅提高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并且电价标准不作调整,能够有效减少居民用电电费支出。按照2015年贵州省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情况测算,贵州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共计减少约2.15亿元,原本需要支付加价电费的273万户居民用户平均每年每户电费支出减少约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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