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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3842名检察人员参加遴选考试

发布时间:2016-09-04 04:10:05

人民网哈尔滨9月3日电 继2015年下半年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三个地区的12个检察院开展员额内检察官遴选试点工作,2016年8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9月3日上午9时,3842名检察人员在全省14个考点同时参加遴选考试。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担任全省检察官入额遴选考务工作总指挥,并到省检察院和农垦、林区、铁路检察分院考点巡视检查。

据了解,员额检察官是在符合现有检察官任职资格条件的检察官中遴选产生,入额的检察官必须在一线独立办案,独立对案件负责,并要终身承担司法责任。没有入额的检察人员不再有独立的办案权,转入检察官助理岗位做辅助性工作或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员额制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制度,是传统粗放式管理向各类检察人员分工协作管理转型的重要标志。

9月3日9时,记者来到黑龙江大学考点内,来自黑龙江省检察院和农垦、林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检察人员分别在8个考场参加考试。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郁介绍,此次全省检察机关共有4020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入额遴选考试。除178名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是通过考核入额外,其余3842名检察人员均需以“笔试+考核”的形式参加遴选,包括三级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等。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采用“同一试卷、同一标准”。其中,537名以助理检察员资格参加遴选的干警在9月4日还将参加面试。

据悉,本次入额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省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按照国家统一考试要求进行命题。入额考试内容紧贴检察实务,注重考查检察人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将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人员进入员额。

考试、考核结束后,黑龙江省各级检察院将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及日常工作表现,按照1:1.1的差额比例择优提出拟入额的初步人选,提交黑龙江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查。通过专业审查后,遴选委员会向省检察院党组提出拟入额检察官人选建议名单,由省院党组根据建议名单,研究决定入额检察官人员名单。

“当前,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已经进入快车道,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改革要求,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实现好改革的各项目标。本次员额制改革则是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是推进司改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我们将严格标准、严控比例、确保检察官的遴选质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中华介绍表示,“为确保检察官员额向基层办案一线倾斜,我们把省院、市分院、基层院的检察官员额比例分别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3%、36%、40%以下,基层院的比例要比省院高一些。经测算,全省检察官员额是4409名,这次首批遴选使用的员额控制在3283名以内,占报名人数的81.67%,也就是说至少将有737名同志不能入额。

此外,为严肃考风考纪,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了14个巡考组,对全省14个考点的笔试、面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汪晓涛、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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