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贵州新闻

酒后驾公车副局长被处分 铜仁通报4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9-17 19:49:26

近日,铜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江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臣望酒后驾驶公车被江口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次被通报的有:松桃自治县冷水溪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滕建军,在2013年6月22日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贵DF9179送自己前往重庆西南医院看病,6月23日前往湖南吉首医院看病,两天后回松桃;2014年1月4日、4月26日、6月22日,滕建军先后3次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贵DF9179送其子去重庆秀山县城上学,接其子从秀山返回松桃和送自己前往秀山县城看望其子。滕建军还将其看病及接送、看望其子所产生的高速过路费等费用共计3623元在单位财务报销。滕建军被松桃自治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江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臣望,2016年5月5日驾驶公车贵DE9870到该局某干部家中吃晚饭,当晚酒后驾驶该车前往江口县人民政府开会,途中被江口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2016年5月6日,江口县交警大队给予黄臣望罚款12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6年8月24日,黄臣望被江口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口县德旺乡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张建军,2015年1月30日与朋友在家中饮酒后,安排朋友驾驶该单位公车贵DV6966前往印江县看望其岳父,车辆行驶至印江高速公路出站口后,由张建军本人驾驶该公务车,途中被印江自治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张建军被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罚金1000元。后分别被江口县德旺乡纪委、人民政府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万山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潘奇华,2016年4月30日,安排驾驶员驾驶公车贵DD601警送自己绕道前往万山区万山镇客车站附近家中接其妻子回家,被万山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寇启伟 来源:贵州都市报)

  • 上一篇:11月,黔东南又有盛大活动来袭"全国十大最好玩的地方"等你来!
  • 下一篇:重磅消息!23—25日黔西南州将有大动作 快来报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