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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上午就“高尚案”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4-12-11 19:14:21
今天上午9时30分,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有关情况,并就外界对该案的多项质疑进行解释和澄清。

进展

高尚案正在再审过程中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去年6月,省检察院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高尚申诉案的有关通知。省高院随后根据规定将该案转淮北市检察院办理。淮北市检察院审查后向省检察院报告审查意见,省检察院同时对淮北市检察院的报告进行了进一步的审查。2013年初,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其递交的材料转至安徽省检察院审查处理。去年11月25日,省检察院决定对高尚申诉案立案复查。

省检察院表示,“在复查办理过程中,该院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孟宪君和高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与高尚和孟宪君本人进行多次交谈,听取意见,交换看法。”

今年4月8日,省高院决定对高尚案提起再审。鉴于省高院已经对高尚申诉案启动再审程序,省检察院依法终止了对高尚案的复查,并向高尚宣布了终止复查的决定。

目前,高尚案正在省高院再审。

澄清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表示,“在该案的复查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了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问题与调查掌握的事实,存在一定出入。”就外界对该案的多项质疑,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逐一进行了解释和澄清。

1.领导干预办案?

省检察院:未发现任何领导干预

省检察院介绍,根据孟宪君和高尚提供的线索,经认真调查核实,此案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没有发现任何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

2.检委会一致认为无罪?

省检察院:检委会半数认为“存疑不诉”

孟宪君曾称,其和淮北市相山区检察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案是无罪的。对此问题,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称,该说法与事实不符。

省检察院介绍,该案案卷材料反映,相山区检察院检查委员会讨论该案时,承办人孟宪君提出的是存疑不诉的意见,而非无罪的意见。“从法律意义上说,存疑不诉和无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不仅如此,该案在讨论时,相山区检察院当时实有检委会委员8人,参加高尚案讨论的也是8人。其中,4人同意承办人存疑不诉,另外4人意见则是报请市检察院决定。

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鉴于本案在讨论时没有形成多数意见,检察长决定将该案提请市检察院决定。因此,“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一直认为该案无罪”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3.抗诉期满的最后一天才要求抗诉?

省检察院:该案判决第三天就提出抗诉

针对“淮北市检察院在该案抗诉期满的最后一天,才要求抗诉”说法,省检察院也表示,这一说法与事实不符。

省检察院介绍,该案的卷宗反映的情况是,2006年9月11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向高尚宣布判决,并于同日将判决书送达相山区检察院。相山区检察院于判决后第三天,即9月13日提出抗诉。因此,所谓“淮北市检察院在抗诉期满的最后一天,即判决后第九天才要求抗诉”的说法不实。

连线

孟宪君再次进京举报

记者今天上午与孟宪君取得联系,对方称他们已经到达北京,对于省高院至今未判决,孟宪君认为如果改判将会对整个司法人员以及高尚的影响都非常大。“高尚说要去最高检举报,让我陪他来,我就来了。”孟宪君说。

孟宪君说,这件事情对他的个人生活虽然产生了一点影响,但是他并不后悔这件事。 (韩婷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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