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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法律顾问 维护执法尊严

发布时间:2016-09-23 23:38:4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廖世杰报道:组成维护公安民警执法尊严律师顾问团、特聘法律顾问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为依法履行职务被侵权公安民警提供法律咨询……记者昨日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该厅会同省司法厅于日前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维护公安民警执法尊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公安民警执法维权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维护公安民警执法尊严工作,保障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维护民警执法尊严。

特聘法律顾问须满足5个条件

根据《办法》的规定,律师参与维护公安民警执法尊严工作,在省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由江西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组织实施。

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同级公安机关各推荐3至5名律师作为特聘法律顾问,组成维护公安民警执法尊严律师顾问团,开展相关维权工作。特聘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由江西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颁发证书。

特聘法律顾问必须满足五项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未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志愿从事维护民警执法尊严公益事业;年龄不小于35岁,身体健康,具有5年以上(含5年)律师执业经历;工作能力强,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在维权相关专业领域业绩显著;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遵守行业工作纪律。

特聘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为依法履行职务被侵权公安民警提供法律咨询;为有重大影响的被侵权案件的公安民警代为进行相关诉讼活动;参加公安民警维权事务的谈判、处理、调解或者代为申诉,为依法履职公安民警提供非诉讼服务;为因履行职务被检察机关立案、批捕、审查起诉以及被人民法院审判的公安民警提供法律服务、作为辩护人为其辩护等;为公安民警讲授维权法律培训课程,为侵权突发性事件提供法律应急处置预案和服务;为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民警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等。

特聘法律顾问应遵守保密事项

《办法》对于特聘法律顾问应当遵守的保密事项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办理维权案件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江西省公安机关维权委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开展维权法律服务情况及承办维权案件信息,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律师参与维护公安民警执法尊严案件的范围则包括:江西省公安民警因依法履行职务,人身、财产、名誉、精神等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被错误追究法律责任,需要律师参与的维权案件;江西省公安民警亲属因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引发的人身、财产、名誉、精神等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律师参与的维权案件;省、市公安机关维权委认为应当由律师参与的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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