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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男子拒不执行还款判决 被法院拘留后还清全部欠款

发布时间:2016-10-02 03:48:31

原标题:海口男子拒不执行还款判决被法院拘留后还清全部欠款

9月29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促使该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次日即偿还了欠款,此举既切实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5年2月,被执行人袁某军向申请执行人熊某刚借款16万4千元,并出具欠条,到期后袁某军未依约还钱。2016年1月,熊某刚将袁某军诉至龙华区法院。龙华区法院于2016年3月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意见约定袁某军于2016年3月20日前偿还熊某刚5万元,于同年4月20日之前还5万元,同年5月20日前还完余下的64000元及利息。但袁某军拒不履行该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东躲西藏,多次更换手机号码,拒不接听法院和熊某刚的电话。

2016年8月10日,袁某军被龙华区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袁某军依然无动于衷我行我素,躲避执行,拒绝还款。鉴于袁某军行为的恶劣性质,2016年9月20日,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对拒执的失信被执行人袁某军采取拘留措施,并当场扣押了袁某军的一辆小汽车。袁某军慑于法律权威,当场就提交了认错书,次日即偿还了熊某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欠167102.09元,法院提前解除了袁某军的拘留,该案子完满执结。

近期,龙华区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加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惩戒,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违法现象,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零容忍”,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还申请人一个公道,树法律一个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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