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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6-10-02 07:40:32

昨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我省查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公款旅游、违规操办酒宴、违规收受礼金和违规发放津补。

问题一:开阳县司法局米坪乡司法所所长舒涛公款旅游。

2015年10月,舒涛借在浙江大学公派培训之机,到乌镇游玩,并将产生的住宿费公款报销。2016年6月,舒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规报销费用。

问题二:镇宁县寄宿制中学校长王厚才违规操办酒宴。

2016年1月,王厚才申报备案操办女儿婚庆酒席28桌,但实际操办44桌。2016年6月,王厚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三:遵义市汇川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人员周光剑违规收受礼金。

周光剑在被抽调到区工商局微企办工作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服务对象现金,共1.7万元。在开展专项监察时,周光剑将1.7万元退还。2016年6月,周光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四:水城县史志办违规发放津补贴。

该办通过虚造加班花名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7.1万元,以加班费、稿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5月,该办主任郑应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作者:胡锐 来源: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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