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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司机遇见交警急欲掉头 原来是二次酒驾

发布时间:2015-01-13 19:28:34
日前,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查获了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金某某受到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200元和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月11日晚,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凤台县城关镇淮河西路西菜市路段,开展查处酒后驾车违法统一行动。当晚20时25分许,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红色本田小轿车在距盘查点20余米处,突然在马路中间猛打方向,急欲调头行驶,该车的举动对道路通行秩序及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危险。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该车包围,并责令该车驾驶人靠边熄火接受检查。该驾驶人坐在车里搪塞,在民警们的严厉要求下,该驾驶人被带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56毫克,属饮酒驾车。

在调查询问中,该驾驶人支支吾吾,拿不出任何证件,说到自己的名字时,该驾驶人更加遮遮掩掩。民警们随即将该驾驶人带至大队信息查询室,进行网上查询比对。经比对,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金某某,户籍所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李冲回族乡,所持驾驶证为C1。该驾驶人于2014年7月21日,因饮酒驾车被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处罚过,所以不敢报出真实姓名。但是,金某某视交通安全法规和他人安全于儿戏,酒驾被查本应好好吸取教训,自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却又饮酒驾车,明知故犯。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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