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阜阳一女子当街卖“野鸭” 自称颍州西湖抓(图)

发布时间:2015-01-22 21:37:43

阜阳一女子当街卖“野鸭” 自称颍州西湖抓(图)

 前日,博友“斗酒听竹”@颍州晚报称,在阜城白衣桥附近,有名中年妇女在街边兜售野鸭,他希望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能制止这种行为,不让野生动物受伤害。

“斗酒听竹”说,他上班途中路过白衣桥时,看到一名中年妇女在路上兜售野鸭,要价50至60元一只。该妇女共携带6只野鸭,扁担挑4只,另两只在地上用绳子拖着。妇女拴野鸭的方式很特别,不是拴住鸭脚,而是用细绳子拴在鸭嘴的上颌上,野鸭不停“嘎嘎”鸣叫。

妇女说这些野鸭是她在颍州西湖捕捉的,保证是真正的野鸭子,味道特别香,劝“斗酒听竹”买来尝鲜。“斗酒听竹”看到,几只鸭子大小不一,羽毛也比较光亮,他认为应该是野鸭。

昨日,阜阳市森林公安局颍州分局局长董永华说,当天接到市民举报后,他和民警在奎星楼附近找到了卖野鸭的妇女。经检查,该妇女所售的并不是野鸭,因为这些鸭子体形较大,很肥。而野鸭很瘦小,一般一只仅有一斤左右。

董永华提醒广大市民,该妇女所售鸭子是一种与野鸭品种相近的鸭子,只能以饲养的家鸭价格购买。同时,这种流动商贩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鸭子的来源不明,有可能携带致病源。目前是禽流感多发季节,购买这种鸭子存在健康风险,建议市民到农贸市场或商超购买有正规来源的禽类。

“野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明令禁止捕杀。希望市民不要捕猎、食用这些国家保护动物,共同营造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董永华说,前不久,颍州分局下发了关于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的通告,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活动,禁止一切形式的以经营和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严禁非法猎捕蛙类、蛇类、鸟类和黄鼬等资源。非法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带入市场买卖,餐饮、花鸟、药材市场违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公安提醒,发现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可拨打110报警,也可拨打2270414、2263793、13705589716举报。(阜阳新闻网)
  • 上一篇:阜阳:家中宽带欠费 原是套餐被人更改
  • 下一篇:合肥铁腕治传销:去年近7000窝点被停水停电停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