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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2016年度消费投诉十大热点

发布时间:2017-03-01 10:29:40

亚心网讯 (记者王玉召)强制收取服务费、出现质量问题拒绝履行“三包”义务、进场费及设置最低消费……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消费投诉集中公布。28日,自治区2017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6年度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并曝光了新疆2016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16年,全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投诉50764件,办理50102件,办结率98.7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28.03万元。交通工具、通信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电信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小商品、托运服务、装修建材成为2016年我区十大投诉热点。

其中,交通工具受理5396件,占总投诉量的11.55%,居投诉十大热点榜首,主要反映汽车零配件质量问题、押金定金不退还、订购的产品与实际不一致。

同时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某物业公司违规收费案、某托运部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某旅行社强迫游客增加自费项目案、姜某无证生产假药案、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冯某与某滑雪场娱乐服务合同纠纷案、某房产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供热公司滥收费案、某公共汽车公司强制交易案、农用滴灌带集体投诉案。

自治区工商局提醒,曝光十大典型案例,是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江·阿不拉介绍,2017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促进稳定”。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职责,加强消费领域治理和规范。针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交易、以次充好和“霸王条款”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房产、汽车等大宗商品和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问题以及电子商务、老年服务等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此外,自治区工商系统还将落实消费纠纷处理制度、措施,加大行政调解、行政约谈处理消费纠纷的力度,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处理,视情节将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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