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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公职“老赖”拒不还款 法院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7-03-29 10:53:14

公职“老赖”拒不还款 法院依法拘留

每日甘肃网3月21日讯(西部商报记者焦太霞 通讯员包霞)被执行人身为公职人员,以各种方式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既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政府形象,又严重损害法院执行公信力。3月17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公职人员黄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拘留15日予以惩戒。

被执行人黄某系永登县某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原告李某与被告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黄某向原告李某借款5.5万元,同时出具借条一张,被告口头承诺一月内还款。借款期满后,李某多次催还欠款,黄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后李某不得已将黄某起诉至城关法院,城关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定:被告黄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币5.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仍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城关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城关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黄某,黄某既拒不到庭,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城关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所在单位发函,要求其单位领导做黄某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规劝黄某还款,但黄某不为所动。后执行法官向黄某下发执行通知书,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黄某仍没有回应。3月17日,执行法官再次传唤黄某到城关法院执行局,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再次告诫黄某,如不履行义务,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某仍然表示无力还款。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城关法院决定对黄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送往城关区看守所拘留15日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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