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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持三轮驾驶证开重型牵引车 屡教不改想塞钱过关

发布时间:2017-12-15 21: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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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2月15日讯 12月13日,青岛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在荣乌高速新河收费站开展夜查。23时50分左右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出收费口时被民警截停,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驾驶员王某神情紧张,将准备好的驾驶证交到民警手中,民警接过驾驶证一看,里面夹有几张五十元的纸币。

当民警再次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明显在拖延时间不愿提供。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配合检查,在驾驶员下车后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明显的酒气,经酒精呼吸检测发现,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ml,确认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民警经过身份核实,发现驾驶员持有的是C4D的三轮汽车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这时民警回忆起,该驾驶员在半年前就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另外一条高速公路上被同一民警查获并暂扣其驾驶证,但驾驶员一直未去处理,事隔半年,驾驶员王某再次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一款规定,对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5000、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和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芦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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