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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子买东西没带钱 抢走一包辣条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5-05-19 11:40:47
楚天都市报讯 襄阳男子马某深夜去买东西,无钱付账便实施抢劫,最终只抢了一包辣条。目前,马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

18岁的马某是襄阳市襄州区朱集镇人,没有正当工作。14日晚11时许,他逛至该市高新区新华北路时,去路边一个小店买吃的。然而,当他拿了1袋辣条、2根火腿肠去付账时,发现身上没钱。他便从裤袋中摸出一条塑料绳,奔着女收银员陈某走去,卡住她的脖子,捂住她的嘴巴。

陈某拼命反抗并趁机逃出,马某现场没翻到钱,抓起一包价值5.5元的辣条逃离。

次日凌晨,民警在附近一家饭馆前将马某抓获。当时,他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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