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妻子乘车与人争执 丈夫出气伤对方

发布时间:2015-06-03 20:00:34

乘坐中巴车与售票员发生争执,便拨打电话给丈夫张某。张某为出气竟邀集他人驾车拦截中巴车,致使他人受伤。经怀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在5月26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被告人朱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二个月。

2014年8月13日一大早,家住怀宁县茶岭镇的杨某到安庆去办事。之后杨某便来到安庆汽车站乘坐中巴客车回家。车上,杨某因琐事与中巴车售票员邢某发生争执。随后,杨某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张某。张某听后,一怒之下竟邀集朱某、张某某三人驾驶轿车追赶该中巴车。当中巴车行驶到该县高河镇老汽车站附近停下来时,张某、朱某、张某某三人迅速来到车上,二话不说张某便一拳打向邢某,并用车内水瓶砸邢某头部,朱某同时也用拳头殴打邢某。驾驶员魏某见状准备前来劝架,不料被张某某一拳击中,致邢某、魏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邢某、魏某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张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系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朱某、张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受轻微伤,情节恶劣,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鉴于三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安庆新闻网)

  • 上一篇:安庆望江县一男子色胆包天 盗窃后强奸女主人
  • 下一篇:5角纸币银行拒收?中国人民银行:谣言!如拒收可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