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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堪忍受家暴锤杀父亲 死者多位亲属出具谅解书

发布时间:2015-06-03 20:22:29

因不堪忍受父亲长期对自己和母亲的家暴,男子王明(化名)趁父亲王昊(化名)熟睡时用锤子杀死了他。6月2日,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害人王昊的多位亲属向王明出具的谅解书称,王昊长期实施家暴,曾将王明的母亲一只耳朵打成失聪,王明因为其父的家暴行为曾经喝农药自杀过,后来抢救过来了。在法庭上,王明说,“我原本是想把他打残,然后赡养他一辈子的,但是看他醒了过来,十分害怕,才做下这样的错事。”

琐事引来父亲的狠话

2014年12月30日上午,王明和王昊一起乘车外出干活。在车上,王昊问王明吃不吃早饭。王明说不吃。“我父亲就突然发火,语无伦次讲了一大堆,非常难听。”王明说,父亲因为这个事情和他争吵了一天。

回到家后,王明将刚满100天的儿子抱到父亲的面前试图和解。“之前几次发生矛盾,我把儿子抱到他面前,他就不生气了。”王明说,没想到这一次父亲一把推开他,“声称我不是他儿子,要赶我们走,还让母亲不要准备我们几个人的晚饭了。”王明回忆,父亲还说了句,“不走就要把我们全部搞掉。”

当天夜里,王明拿起了家里一把干活用的锤子,进入父亲的卧房,敲击了他头部两下。“这时候他醒了,我很慌张,感觉他起来不会放过我们,所以继续敲击直到他不再动弹。”

2015年1月1日,在亲属的陪同下,王明来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

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在法庭上,王明认罪,并讲述了王昊长期家暴的情况。“自从我上学起,我父亲就脾气暴躁,曾经有一次因为小事情吵架,拿着农用车上的皮带抽打我母亲至少有1个小时。我不管干什么事情,必须按照他的方式来。”

检方认为,王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王明在作案后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检方表示,对于案件起因被害人存在过错,请法院综合上述因素依法判决。

在法庭上,辩护人出具了被害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被害人家属和邻居出具的请求书,均证实被害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从轻处罚。辩护人还出具了王明母亲的谅解书称,王昊家暴下手极重,曾将她一只耳朵打失聪,还曾逼得王明喝农药自杀,后来被抢救过来了。

在最后陈述时,王明说,他非常后悔痛心,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给他一次机会早日出来尽孝。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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