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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业务时被告知"已死亡" 车牌被继承过户

发布时间:2015-12-05 15:34:53

法制晚报快讯 北京一名车主向法制晚报爆料称,自己的车牌被人以“车主死亡车牌继承”的方式过户,公安交管部门虽然已经追回了车牌,但却始终没有过户回到他的名下。

车主被告知“已死亡”

爆料的市民张先生曾经在2007年购买了一辆北京牌照的二手面包车,并将牌照过户到自己名下。2010年,张先生把面包车卖给了自己的一个朋友,在卖车时两人约定:只卖车,不过户。车由朋友使用,车牌依旧是张先生本人的。

2014年3月,张先生打算用自己的牌照再购买一辆新车,当他来到车辆管理所准备办理新车牌的时候,接待他的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车牌已经过户,原车主死亡,过户是办理的继承手续。

张先生吃惊之余告诉工作人员自己并没有死,工作人员让张先生出示了身份证,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建议张先生马上到北京市京顺车辆管理所查询,因为这辆车的过户手续是在那里办的。

车牌追回却无法转回

张先生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京顺车管所负责办理车牌过户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名下的车牌是2014年1月16日被人过户的,新的车牌所有人是一个叫李某某的女性。

京顺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要求张先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的手续。据介绍,这些手续都是用来证明张先生本人还没有死,并且还没有结婚。随后,张先生被告知回去等候消息。

2015年春节过后,张先生从车管所得知,李某某所过户的车牌已经被追回,目前该车牌指标在北京市车辆管理所的涉牌科。

张先生找到涉牌科,该科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车牌的指标是追回来了,但是能不能重新过户到他的名下,还是一个未知数。原因是当年张先生在把自己的车辆卖给朋友时,北京市还没有实施车牌指标政策,现在已经实施了车牌指标的制度,所以该车牌能否还给张先生现在还不能有结论。

办案警察称第一次见过此种情况

11月30日,法制晚报记者陪同张先生再次来到京顺车管所,希望可以对张先生车牌被“继承过户”的情况进行采访,该所领导表示不能接受采访。

张先生告诉法制晚报记者,12月1日,北京市车管所涉牌科的领导接待了他。涉牌科的领导调取了张先生原来车辆及牌照的全部档案,在档案中不仅有张先生的死亡证明,同时还有一份公证书,公证书显示张先生已经死亡,其名下的车牌依法由其法定继承人李某某继承。

涉牌科的领导告诉张先生,目前来看包括死亡证明和公证书在内的这些手续都是伪造的,作为常年办理涉牌案件的警察,他本人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

同时这名领导该表示,将亲自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公室沟通,专门研究车牌是否可以重新过户给张先生的问题。

谈话结束后,张先生无奈的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他到现在还没结过婚,怎么就出现了“法定继承人”,并且还是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女人。

对话李某某

法制晚报记者辗转电话采访到了“继承”了车牌的李某某,她表示自己确实在2014年1月购买了一辆轿车,该轿车的牌照是委托一个花乡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车贩子办理的。

李某某告诉记者,具体办理的是她的亲属,当时她只是拿了几万块办理的费用,还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和几张照片。2015年4月下旬,交管部门找到了她,并通知她必须在7天内将自己的车辆过户,她委托车贩子所办理的车牌涉嫌违规,已经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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