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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德阳路一摩托车自燃 路旁红绿灯被烧毁

发布时间:2023-08-29 21:06:22

过火后的红绿灯和路牌。(来源:受访者)

过火后的红绿灯和路牌。(来源:受访者)

信网8月29日讯(记者 谷正原)“德阳路上红绿灯被烧毁了,是不是那些烧纸的人导致的?”8月27日,信网接到市民张先生打来的热线,张先生反映,他路过青岛市城阳区德阳路时,发现路旁的红绿灯和路牌被火烧毁,而就在几天前,他在这个路口看到有不少市民在烧纸。对此,城阳街道工作人员表示,经落实,8月23日晚,停放在德阳路红绿灯下的一辆摩托车突发自燃,致使红绿灯被烧毁,与市民烧纸无关。

日前,热心市民张先生在路过城阳区德阳路时,发现路牌和红绿灯均被火烧毁,而就在前几天,他看到有人在此路段烧黄纸。张先生表示,他记得烧纸的人的着装和体貌特征,若火情与烧纸有关,他可以给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线索。“我当时就隐隐觉得,这个事有很大的隐患,很后悔没阻止他们。”张先生说。

为落实有关情况,信网联系了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经工作人员落实,红绿灯被烧一事,与市民烧纸无关。系8月23日晚,停放于此处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突发自燃导致的,交警部门表示,此处是允许二轮车辆临时停放的,起火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纯属意外,车辆自燃原因正在鉴定。起火后,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迅速控制了火情,被烧毁的红绿灯和路牌将立即更换,感谢市民的关心。

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此事件与市民烧纸无关,但张先生的消防意识是值得表扬的,张先生所反映的不文明现象也确实存在。下一步,街道将联合消防部门,对辖区内居民进行防火宣传。工作人员提醒,根据《城市公共道路管理条例》,在城市公共道路、绿化带、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物品是被禁止的,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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