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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大多是租户 电梯损坏业主都不想分摊维修费用

发布时间:2023-08-31 17:21:37

信网8月31日讯(记者 李鑫邦)“电梯都快停了半个月了,到底什么时候能修好?”近日,家在青岛市即墨区依泉美庐的住户赵先生表示,小区电梯故障频发,物业也是迟迟未能组织相关维修。“楼里大部分都不是业主,互相也不认识,根本也没人组织凑钱维修电梯,只能寄希望于物业。”青岛名仕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的电梯已经15年,早就过了保修期,之前也联系过业主,但是大部分早已经不住在这,所以都不想分摊维修费用。物业方面会积极考虑其他办法,尽快完成电梯的维修。

电梯损坏一个月没人维修

赵先生是青岛市即墨区依泉美庐的一位住户,他表示,自今年8月以来,小区2号楼2单元的电梯就出现了损坏,“电梯损坏无法避免,只要及时修理好就行,但一直到现在没有进展,我们总不能每天都要爬10多层。”赵先生表示,目前电梯的指示灯还是亮的,但是已经完全停止运行。

据赵先生所述,目前居住在该小区的住户大部分都不是业主,“我们基本都是租房的,电梯坏了物业让我们自己掏钱,我们互相都不认识,也都没人组织这个事,根本实现不了。”赵先生说。

赵先生表示,物业在小区电梯门上贴了3张通知,通知中表示,由于电梯配件损坏,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维修需要一笔费用,但因电梯年久保修期已过,维修费用需要本单元业主分摊。根据青岛埃尔法电梯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单来看,电梯损坏的配件为门机变频器,更换该配件需2800元、人工费500元,总计3300元。

物业表示无人愿意均摊维修费用

为了解情况,信网联系该小区的物业青岛名仕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单元的电梯已经15年了,早已过了保修期,“现在大部分业主都不在这住,我们之前也联系过其他业主,想让大家一起凑钱把电梯给修了,但不在这住的都不想拿,目前在这住的业主就只有一户,自己也承担不了全部,所以要想均摊电梯维修费比较困难。”

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小区业主也已经很长时间没交物业费了,相关工作开展起来也十分头疼。“但是对于电梯损坏一事,物业方面也会想办法积极处理,无论是继续联系业主还是想其他办法维修,物业一定尽力处理。”

针对该问题,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共设备是业主共同出资,需征求业主的意见进行维修。街道方面也会针对该问题进行落实,协调物业及业主,尽力先将问题处理完毕。

相关方案需经过业主同意

业主长期不住,租户又难以掏钱维修,若发生电梯损坏,如何维修呢?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郭铁钧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综上所述,房东有适租义务,应当保证租户的正常使用,电梯维修费、房间正常损耗产生的维修费,都应当由业主承担。同时,要首先明确电梯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所有权和管理权委托物业管理的,并且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行和维修费用的,由物业负责电梯维修产生的费用,如果没有物业代管,电梯所有权由业主共有的,由业主进行承担,租户承担电梯日常的运行费用。

另外,电梯是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业主所有。按照规定,所有电梯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公司进行日常保养,保证排除电梯故障,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解决。而物业管理部门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环境,物业对电梯日常维护和管理负有责任。若电梯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者大型维修,所涉及的费用,则应由全体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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