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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盗窃男友家财物 铁警火眼识破窃案

发布时间:2016-04-03 22:54:26

新疆日报讯(通讯员万胜男 李东成报道)原以为自己“捞”到的是条“金龟婿”,谁知竟是一个无钱无势的普通人。女子又悔又气,趁夜半男子一家人熟睡之机盗得价值1.7万元的财物后逃之夭夭,不过在喀什火车站购买车票被铁路民警看出了蛛丝马迹。

3月15日8时许,喀什火车站售票厅值勤民警艾买江在对行李包进行“三品”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随身携带的背包内装有1沓人民币(4600元)及价值不菲的金项链、金耳环等首饰。

经查验身份证,女子名叫麦某,20岁,英吉沙县人。麦某称,自己是来喀什游玩的,首饰和钱都是父母给的。

“耳朵上戴着耳环,脖子上戴着项链,包里还装着这么多金首饰,有点不合常理!”凭借多年查缉经验,艾买江觉得其中有“鬼”,随即与喀什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取得联系,并得知当日凌晨喀什市某单位住宅小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巧合的是,丢失财物与麦某携带的现金、金饰价值相符。

经审讯,麦某不得不吐露实情:原来,今年1月,麦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喀什市男青年吐某。吐某外貌俊朗,言谈风趣,在交往过程中,吐某向麦某透露其父母现在经商、家庭条件优越等。麦某原本就有离开小县城到大城市生活或“嫁入豪门”的愿望,听了吐某的话,遂与吐某建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两个多月的相处,麦某提出要去喀什见见吐某的父母。3月13日,麦某兴冲冲地从英吉沙县来到喀什市吐某的家时,眼前的老旧平房及过时的家具让她大失所望。一天后,麦某发现吐某的父母也并非商人,而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思来想去,麦某决定与吐某分手。

3月15日凌晨,麦某为了报复欺骗自己的吐某,趁吐某一家熟睡之时,从早已查探好的箱子里盗窃了一副金耳环、一条金项链及4600元现金,连夜逃至喀什火车站准备返家,不想却被铁路公安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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