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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察掌掴司机遭殴打 警方处理被指"和稀泥"

发布时间:2015-03-30 20:20:03
3月29日, 一段《陕西警察与出租车司机起冲突被其暴打》的视频流传网络。视频显示,一民警在执法时与司机产生争执,被司机拉拽后先打了对方一耳光,随后被对方打倒在地。

事发后,当地警方对此事的处理方式引发争议,被指“和稀泥”。

警方:已调解,司机赔偿医药费

澎湃新闻从视频中看到,一辆牌号为“陕AU1031”的比亚迪出租车停放在路边,一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与另一位男子正在出租车驾驶室旁进行争执,双方互相推搡、拉拽。争执中,身穿警服的男子给了对方一耳光,随后被对方猛击几拳,抡倒在地。

3月29日19时19分,西安交警支队官方微博“畅通西安”回应称:此事发生于2014年11月19日,系出租车司机拼座时与学生发生冲突,并将其打伤,当事民警路过制止时发生。警方已依法予以处理。

西安交警支队的回应微博发出后,不少网友在微博下留言, 要求交警支队给出更明确的回应。有网友认为,交警支队并没有说明究竟是哪一方受到了处理,也没有就双方的行为是否合理给出明确判断。还有网友表示,该司机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警方应该追究司机的相关责任。

3月30日上午,西安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辖区派出所去年已对此事进行处理。对方强调,是当事出租车司机接受了处理。对于当事民警当时属不属于执行公务以及打人司机如何被“依法处理”,对方并未解答,只强调让记者看官方通报。

据西部网报道,西安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视频中身穿警服的男子是车管所民警,被打后住院。事发后经过协商,出租车司机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双方达成了谅解。

律师:“这种处理是在和稀泥”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西安警方这种处理方式是在“和稀泥”;警方应对该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适当做出明确回应,对于司机抗拒执法的行为也要给予定性。

马文斌称,该民警不论当时是路过还是接警处置,只要身穿警服处理纠纷,就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其行为可以算作执行公务;出租车司机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构成妨害公务罪,警方应当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须对当事人提起公诉。

马文斌还称,警察打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也不合法,警方可以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法》对其进行处罚。

“协商处理并不适用于此案。”马文斌解释,民警在行使执法权,司机是执法对象,所以这件事跟普通的打架不一样,不是调解赔偿医疗费就可以了,警方一定要给个明确的说法:首先不能包庇自己人,民警打人要进行处理;司机抗拒执法,是轻微还是严重,是否构成犯罪,也要给出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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