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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的“存在感”

发布时间:2016-04-25 05:49:53

转岗到纪委工作1年多,几天前,我被安排到原单位进行检查。之前的同事跟我开玩笑说:“以前上班被人查,现在到纪委工作查别人,是不是感觉很好呀?”

其实,在没有到纪委工作之前,我的认识也和他们一样,以为纪检工作就是纯粹的“查别人”,抓公车私用、抓公款吃喝等,工作看起来挺简单的。但这1年多来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彻底改变了我的认识。

记得到纪委工作的第一天,我便很好奇:“纪委上下班不刷卡吗?”我所在的室主任反问:“纪检干部的自觉,还要靠刷卡来提醒吗?”

确实,正如室主任所说的,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正人必先正己。我把它概括为“组织存在感”。翻阅违纪人员的忏悔录,他们从迈出贪腐第一步到走向深渊,很大原因就在于“权力存在感”膨胀,“组织存在感”缺失。纪检干部也一样,要有平常心,“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

在外人看来,“处理人”是纪委工作的标签。但身处其中,我才真切地认识到,纪委工作不是简单的“处理人”,而更重于“责任存在感”:去伪存真,求真务实。

今年3月,有人投诉某部门不作为。投诉人反映,自己提交给责任部门的材料无故遗失,时间已过了3个月,问题仍未受理。我们介入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投诉也得到了很好解决。“纪委真管用!”听投诉人这样说,我心中升起一种自豪感。

1年多来,我深深感受到纪检工作比业务部门有更高的专业要求,也就是“专业存在感”。最近,在一起干部问责案件中,我们就群众团体以及责任人如何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分管领导自始至终强调,我们要对干部负责,问责追责一定要依据充分、定性准确。我深切地感受到,纪检工作要培养极高的专业素养,“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如果一个人缺乏“存在感”的话,就会感到困惑、不安和空虚。工作也一样,正如纪检工作,之所以能生机勃勃,很大一个原因就源自于“存在感”,正是因为“存在感”,才有了其价值和意义。(作者:宁波江东区纪委副主任科员黄琼霞)

标签: 纪检干部|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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