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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留痕 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6-04-25 05:49:56

浙江日报讯(见习记者 何贤君 通讯员 段海峰 冯卓炜) “1月20日,找党组成员何祖建谈话,要求其退出孝顺镇永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实行工作回避。”“3月14日晚,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郑义门》廉政动漫片……”记者日前翻开金华市金东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雄伟随身携带的一个记录本,一系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举措清晰记录着。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金东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率先推行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留痕制度,制作发放《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记录本》和《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记录本》两本册子,要求实行一事一记录,动态式更新,确保全程留痕。

记录本中详细列出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张清单”。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包括开展责任制检查、廉政谈话、上廉政党课、协调纪律审查等8项工作;纪委(纪检组)包括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风肃纪、办理涉纪信访、排查问题线索、开展纪律审查等11项工作。金东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工作中存在任务分解笼统的问题,现在通过一事一记录,让履行“两个责任”工作留痕、倒查有据,从而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据了解,金东区委、区纪委将不定期检查、抽查这两本记录本使用情况,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力的,依规依纪给予责任追究。每半年,区纪委还要对本子汇总检查一次,对不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行为,将进行提醒或者批评,确保全程留痕制度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标签: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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