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山西新闻

饭店老板逃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获刑

发布时间:2016-04-25 07:25:23
欠劳动者工资不发,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去年2月初,王在汾阳市经营一家饭店,雇用了数十名员工。3个月后,因种种原因,饭店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6月初,王离开汾阳市,且更换了手机号,为王提供劳务的工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在饭店经营期间,王仅支付了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欠21名员工工资共145659元。8月18日,17名员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8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张贴至王经营场所中华南街某饭店。9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公告》,责令王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处理并支付工人工资。甚至将此公告张贴至王在天津的居所门口,但王未执行。同年11月1日,王被天津市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移送汾阳市公安局。案发后,王的家属支付了所欠21名员工工资,并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王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计14565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王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支付了劳动者劳动报酬,可从轻处罚。最终,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 上一篇:与公交司机起冲突男子砸了公交车玻璃
  • 下一篇:羊群进入杏林吃了掺着农药的玉米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