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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通报4起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16-05-06 01:21:14

日前,玉林市纪委通报4起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分别是:

1.陆川县米场镇新民小学校长罗辉、报账员陈剑波非法占有学生教辅资料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罗辉与陈剑波利用职务之便,将学生教辅资料费结余款3.06万元占为已有,其中罗辉分得2.12万元,陈剑波分得0.94万元。2015年12月,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陈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陆川县米场镇桥鲁小学校长杨锦文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杨锦文利用职务之便,为保险公司及校服供应商谋取利益,共计收受好处费4600元。2015年11月,杨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3.北流市北流镇六荣小学校长陈蕾违规发放教职工补助问题。2014年7月,陈蕾以垫支方式违规向该校14名教职工发放加班补助共计3000元,过后以“代发六荣小学工资”名义向北流镇财政所重复申请发放该校老师工资,将申请所得3000元填补垫支的加班补助款。2016年3月,陈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4月,陈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收缴。

4.北流市石窝镇河浪小学校长黄家珍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11年,黄家珍在明知其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仍以本户名义向河浪村委会申请2012年农村低保,并获得低保金共计1776 元。2016年3月,黄家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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