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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出“笔误” 一字之差“丢了”房子?

发布时间:2018-04-11 22:16:43

据青岛网络电视台生活快线栏目报道,近日,生活快线栏目接到市民郭先生的求助,称最近在城阳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来约定2018年5月15日过户,房主却一直拖着不过户,找出合同一看发现中介把过户日期写错了。郭先生联系房主协商,房主却坚持按合同办。按郭先生的说法,就因为中介的一个笔误,导致郭先生陷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

购房合同出笔误 想要过户成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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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6日郭先生通过中介世佳不动产在水岸枫景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总价是108.3万元,约定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过户,签合同时交了5万定金。郭先生表示房子是2018年2月15日满两年才能过户,但是在2月15日房主忽然要求郭先生拿出25万要解押。“这么一大笔钱我不可能存活期,我都买理财了。”郭先生说,“但是过了几天,中介又跟我说房主不要了。”这期间房主一直拖着不配合办理贷款手续,郭先生拿出合同一看,发现中介把过户时间签错了,本来过户日期是2018年5月15日,中介却写成了2019年5月15日。

郭先生说中介也承认是笔误。“本来中介不承认,我把合同照片发给他他才承认。”郭先生说,“签合同时自己光注意赔偿的部分了,所以也没有发现中介把时间写错了。”之后郭先生联系房主协商,但是房主却坚持按合同走。而中介方面也表示无法退还25000元的中介费。

三方对质说法不一 房子到底能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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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调查员来到世家房产询问此事,世佳不动产表示不承认有笔误的事。之后,工作人员告诉调查员,去年房主因为要在老家买房,有一个25万的贷款,想用郭先生的首付解押,但是郭先生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帮房主解押。“可能是房主的房子没买上心里不舒服,导致了现在这样一个局面。”世佳不动产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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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房主侯先生,侯先生表示卖房时他不在青岛,手续都是托别人办的。“年前我买房催他帮我还贷款,我当时很着急他却一直迟迟拿不出钱,我着急的时候不帮我,现在他着急我为什么要帮他?”侯先生说。而当调查员问到是否能再协商时,侯先生表示房子不卖了,因为现在在青岛还要住这个房子,只能赔偿郭先生违约金,但是合同期不到,只能赔偿一部分。

最后,房主的母亲出面与郭先生协商,房主的母亲表示房子要卖的话不能按照原来的价钱了,具体要涨多少钱,房主一家还要再回去商量。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郭先生可以选择不买,但是违约金双方要另算。调查员也提醒大家,在买房签合同时一定要把看仔细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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