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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人争抢香烛摊位持菜刀互殴 欲申请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19-06-03 16:30:57

4月29日,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法院大审判庭进行了一场耗时11小时的庭审:从上午10点开始到次日凌晨2点,詹本龙、詹俊涉嫌强迫交易罪,詹本龙、詹凤翔、詹俊、王招、田国奇涉嫌聚众斗殴罪出庭受审。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这起案件庭审控辩双方攻防十分激烈。控辩双方除了对于警方在侦查阶段是否采用了疲劳审讯获取口供、多年前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能够作为强迫交易罪的定罪依据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外,还对被告人詹本龙、詹凤翔、詹俊、王招、田国奇等人在2018年2月18日案发当天,同另一方金家三兄弟(另案处理)的打斗行为是聚众斗殴还是正当防卫进行了重点辩论。

控方认为詹本龙等5名被告人系“互殴”行为;5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均认为,这是“典型的单方聚众斗殴中的正当防卫”。

两家人争抢香烛摊位持菜刀互殴 欲申请正当防卫

大年初三的冲突

宜宾市筠连县位于川滇交界的群山之中,从宜宾市区通往筠连的第一条高速公路还在紧张施工中,交通不便成为了制约筠连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在筠连县城外不远处,有一个被当地民众称为三圣岩的地方:这里有突兀中断而成陡峭的三圣岩,岩上依其山势洞窟建有寺观、亭台等,清澈的定水河流淌于岩下。

每逢节假日,三圣岩便会有大量的群众从周围村镇赶来,拜佛焚香,祭祀神明;聪明的当地人看准了其中的商机,在三圣岩周围摆起了很多的香烛摊点。2003年以来,詹本龙一家承包经营了“三圣岩”庙宇,在这里做起了生意。

2018年2月18日,农历大年初三,因摆摊销售香蜡钱纸的问题,承包庙宇的詹本龙一家,同在三圣岩摆摊的村民金老太发生了冲突。

根据筠连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8年2月17日,詹本龙的儿子詹俊不满朱明聪(金老太)在“三圣岩”庙外摆摊销售香蜡钱纸,“将朱明聪摊位掀翻”。次日15时许,詹俊与朱明聪再次在摊位前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詹俊将朱明聪推倒在地。朱明聪的三个儿子金大洋、金大洲、金大平得知消息后,“手持木棒、棒球棍来到现场,同时詹俊也通知王招、詹凤翔、田国奇以及其岳父王吉平等人赶至现场。”筠连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詹俊、王招、田国奇手持板凳,詹凤翔手持菜刀“与金家三兄弟发生互殴”,双方均受不同程度损伤。

根据检方在开庭时所出具的伤情鉴定结果,金老太的儿子金大洲、金大洋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詹本龙一方受伤则较为严重:詹本龙的女儿詹凤翔右侧尺骨下段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王招头部多处裂伤评定为轻伤二级,王吉平多处轻伤、轻微伤。

筠连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詹本龙、詹俊、王招、詹凤翔、田国奇等5人的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庭审公开网了解到,在4月18日庭审中,金大洋、金大洲承认在2月19日同詹俊等人发生了激烈冲突,但金家兄弟认为“这一架迟早都要打的”,自己同詹家人发生冲突是因为詹俊侮辱了自己的母亲,属于情有可原,要求法院从轻处理。

两家人争抢香烛摊位持菜刀互殴 欲申请正当防卫

法庭进行刑讯逼供调查

在4月29日进入审判流程前,法院花费了约两小时进行非法证据排除。此案中4名被告人詹俊、王招、田国奇、詹本龙先后提出了对筠连警方刑讯逼供的控告。

詹俊在法庭上声称,自己在2018年7月10日白天被筠连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传唤到案后,在筠连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办公室,遭遇了此案侦办负责人、筠连县公安局民警刘某的殴打,“大腿、肚子、脑袋等部位都被打了。”

王招也当庭指认了殴打自己的办案民警。体检报告中明确指出,王招的大腿内侧有明显淤青。由于检方无法提供讯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辩护人认为,“王招的证供应当属于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筠连警方负责此案的民警刘某,当天出庭就辩方提出的非法证据问题进行了作证。刘某否认自己曾殴打詹俊、王招,认为审讯完全合法。对于王招大腿内侧的淤青,刘某解释为“王招在被传唤至公安局时反抗所致”。

经过法庭调查,筠连县法院认为此案的证据收集合法,对詹俊、王招二被告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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