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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购买的车位 青岛益合家物业咋不让停?

发布时间:2021-06-22 22:03:06

信网6月21日讯 近日,胶州益达湖尚一品业主反映称,物业方开始向业主收取停车服务费,不交钱就不让进地库停车。“自己买的车位,说不让停就不让停,哪有这样的道理?”青岛益合家物业回应表示,近年来由于小区内车辆增多,乱停车、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为方便管理才出此规定。

益达湖尚一品位于胶州市兰州东路572号,李先生是该小区的一位老住户了,他说近日,小区地库门口新安装了起落杆,开始向业主收取停车服务费。“我们都住了六七年了,开发商和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突然安装栏杆收取地下停车位服务费,不交的就不让停。”李先生认为,地下车位是业主们自掏腰包购买的,停车还要经过允许,显然不合理。

此外,物业方收取的费用也引起部分业主不满,“单单每年收取的地下车位服务费就相当于地上车位的租赁费了,那我们花好几万买地下停车位的意义在哪?还不如直接租地面上的车位了。”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情况,信网联系到小区物业青岛益合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方负责人解释称,“现在小区车辆越来越多,乱停乱放问题严重,消防通道也被占用了,为了方便管理,才决定收取服务费用。”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物业方对地库进行了照明改装、地坪漆施工等,之后收取的费用将用于卫生清洁、地库照明等方面。

针对业主们质疑的收费标准,对方解释称,地上车位收取的并不是租金,“地上车位没有计入公摊,地产是可以收取租金的,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收过,收的只是服务费,每月30元。地下车位15个月600元,相当于每个月40多元,其实就是象征性的收一下,能有个人打扫打扫卫生,维护维护。”

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根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所有权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缴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

同时,工作人员也表示,业主已购买地下车位,物业不应以未交服务费为由阻止业主下地库停车,“这是不合理的,我们会找物业沟通这件事。” 信网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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